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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3年元旦和寒假放假安排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年12月26日     访问次数:

各二级学院、各部门: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23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精神,按照学校教学日历安排,结合学校实际,现将2023年元旦和寒假放假安排事宜通知如下:

一、元旦放假安排

2022年12月31日-2023年1月2日放假,共3天。

二、寒假及开学安排

(一)放假时间:2023年1月9日。

(二)开学时间:教职工于2023年2月17日报到。学生于2月18日-19日返校报到。副科级以上干部(含教研室主任)于2月18日-19日参加干部培训。2月20日(星期一)正式行课上班。

三、相关要求

(一)各单位要认真做好期末考试和新学期开学准备工作,确保各项工作有序开展。

(二)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假期安全工作,放假前要加强师生员工的安全教育,进行全面安全检查,消除各类安全隐患。持续加强校门等重点场所管理,做好假期疫情防控、安全保卫、保密、防火、防盗等各项工作,确保假期学校和谐稳定。

(三)加强后勤服务管理,确保假期后勤服务保障,做好假期留校学生食堂餐饮服务,切实做好相关设施设备的维修工作,维护好校园公共场所的清洁卫生,确保正常的学习、工作和生活秩序。

(四)认真做好值班安排,严格落实值班工作岗位责任制,负责人和值班人员须保持通讯畅通,如遇重大突发事件,要按规定及时报告总值班室(电话:0818-2790790)并妥善处置。请各单位将元旦和寒假值班安排表于12月29日前报校办公室(弘德楼3011)和保卫处(弘德楼1018)。

特此通知

附件: 2023年元旦和寒假值班安排表

校办公室

2022年1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