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单位: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23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精神,结合学校实际,现将2023年清明节放假安排通知如下:
一、放假时间
2023年4月5日(星期三),共1天。
二、相关要求
(一)全面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做好办公区域断电断水,做好节日期间安全保卫、保密、防火、防盗等工作,对重点部位进行重点防范,确保假期校园安全稳定。
(二)加强节日期间值班值守工作。妥善安排好假期值班值守,值班人员要坚守岗位,并切实做好值班记录,履行好工作职责,如遇有重大突发事件,要按规定及时报告并妥善处置。
(三)加强师生安全意识教育。遵守国家有关规定文明出行。
请各单位于4月3日(星期一)11:00前将本单位值班表报校办公室(弘德楼3011)和武装保卫部(处)(弘德楼1018),
电子版请发邮箱:66175324@qq.com。
特此通知
附件: 2023年清明节值班安排表
校办公室
2023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