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导讲话

当前位置: 首页 >> 领导讲话 >> 正文

校长刁永锋在依法治校示范学校评估汇报会上的报告

发布时间:2017年12月24日     访问次数:

 

坚持依法治校   强化规范管理

着力推进现代大学制度建设

—— 在依法治校示范学校评估汇报会上的报告

(20171026)

校长   刁永锋教授

各位专家:

值党的十九大胜利闭幕之际,我们非常高兴地迎来了省教育厅依法治校示范学校评估的各位领导和专家来校检查指导工作。加强依法治校、依照章程办学是学校依法自主办学、依章管理的重要体现,是社会主义法治中国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近年来,学校紧密结合教育部《全面推进依法治校实施纲要》和省委省政府、省教育厅的要求,切实加强学校法治化建设,强化规范管理,提高师生法治观念,提高学校依法决策、依法办事和民主管理监督水平,有效地维护了学校和师生的合法权益,推进了现代大学制度建设。按照《四川省高校依法治校示范学校评估指标体系》要求,现将我校依法治校示范学校创建工作汇报如下,请予评审:

    一、学校高度重视依法治校工作,多措并举规范完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

(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

    1.依法制定学校章程,增强师生依法治校意识。学校章程经四川省普通高等学校章程核准委员会评议,2015811日经教育厅厅长办公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2015820日四川省教育厅高等学校章程核准书第21号公布,并正式开始实施。学校章程包括“总则、学校与举办者、学科门类与教育形式、教职工、学生、对外交流与合作、经费、资产与后勤、学校标识”等内容,是学校依法自主办学、实施管理和履行公共职能的基本准则和依据。章程被核准发布后,学校采取多种形式对章程进行学习宣传:一是把章程制作成小册子,发给全校教职工每人一本;二是学校在综合办公系统、信息公开栏、发展规划处网页等平台上全文发布且常年留存,供师生下载学习;三是利用校报、广播电视、宣传橱窗等校内媒体向社会和校内宣传章程;四是通过党委中心组学习、教职工政治学习和其他学习平台进行学习宣传;五是各二级单位以学科专业建设、本科教学工作评估、专业评估、人才培养方案修订等为契机,加强对《章程》的学习领会。通过多种途径的学习宣传,使学校师生和社会各界对《章程》有了较为深入地了解和认识。

2.制定完善学校规章制度,保障各项工作有章可循。学校建立健全科学民主决策机制,对有关学校发展规划、基本建设、重大合作项目、重要资产处置以及重大教育教学改革等决策事项,按规定进行合法性论证,开展合理性、可行性和风险性评估,建立完善职能部门论证、邀请专家咨询、听取教师意见、专业机构和主管部门测评相结合的风险评估机制,确保决策科学性和可控性,制定了《重大决策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细则》,坚持以人为本、促进改革发展、科学民主和依法决策的评估原则,将重大政策、重大改革措施、重大项目、重大活动以及涉及社会公众利益的事项纳入评估范围,并从合法性、合理性、廉洁性、可行性、可控性等方面进行评估。在重大决策执行过程中,通过多种途径了解教职员工对决策实施的意见和建议,全面评估决策执行效果,并根据评估结果决定是否对决策予以调整或者停止执行。建立健全重大决策终身责任追究制及责任倒查机制,对因违反决策原则、出现重大决策失误、造成重大损失的,按照“谁决策、谁负责”的原则追究责任。

学校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章程,以及党的制度“废、改、立”工作部署,制定并逐步完善了党的建设、教育教学、科学研究、学生管理、招生就业、人事管理、资产与财务、后勤、安全、基建维修、对外交流合作等方面规章制度,建立健全各种办事流程、内部机构组织规则、议事规则等,形成健全、科学、规范、统一的制度体系。学校制定关系师生权益的规章制度,遵循民主、公开的程序,广泛征求各方面意见,保证师生的意见得到充分表达,合理诉求和合法利益得到充分体现,对事关教职工切身利益的重大制度经过教代会讨论通过,学校制定的规章制度通过办公系统、重要会议、宣传载体等形式适当予以公开,方便师生了解、查阅,有效提高执行效果。

(二)完善内部治理体系和治理结构,管理体制运行有效
    1.坚持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完善学校内部治理体系。学校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坚持和完善普通高等学校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的实施意见》,并根据《党章》《高等教育法》《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先后两次修订完善《党委会议议事决策实施细则》和《校长办公会议事决策实施细则》,规范内部管理领导体制。学校党委全面领导学校工作,全面负责学校党的建设,履行管党治党、办学治校的主体责任,把好方向、管好大局、做好决策、保好落实。党委书记主持党委全面工作,对党委工作负主要责任,履行党的建设第一责任人的职责;校长是学校法人代表,在党委领导下组织实施党委有关决议,负责向党委报告决议执行情况,行使高等教育法等规定的各项职权,全面负责教学、科研、行政管理工作,并向教代会作年度工作报告,接受教代会监督。其他党委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结合业务分工抓好党的建设和相关工作,严格落实民主集中制原则和“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着力建设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2.实施教职员工岗位责任制,强化目标责任管理。为进一步深化人事制度改革,建立以岗位聘用和考核制度为基础的新型人事管理制度,优化人才资源配置,改善人才队伍结构,实现人力资源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学校印发了《关于公布第三轮岗位设置聘用编制内、人事代理(校聘)各类各等级岗位人员聘用情况的通知》,对全校教职员工分别从专业技术岗、管理岗、工勤技能岗三个类别定职定岗。并按照《四川文理学院目标考核暂行办法》,建立管理目标明确、责权利统一、竞争有序、充满活力、可持续发展的院校管理体制,努力推进学校持续、协调、健康的发展。目标考核办法对校内各二级单位党建宣传工作、党风廉政建设、教学与监控、科技工作、人事工作、学团工作、招生就业工作、综治工作、国资工作等方面的管理质量、教学质量进行考核,对考核不合格的单位和个人,学校根据相关文件精神作出适当处理。

()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办学活动依法规范

1.遵守国家宪法法律法规,依法实施办学活动。学校根据《高等教育法》,坚持依据章程依法自主办学,依章自主管理,制定教学计划和人才培养方案,依法组织教学活动,开展学科与专业建设,加强科学研究与开展合作办学,完善内部组织机构建设,加强国有资产与经费管理,坚持阳光招生,切实维护全校师生的合法权益,依法接受社会监督,按照建设中国特色现代大学制度的要求,完善法人治理结构,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循高等教育发展规律,着力推进特色鲜明优势突出高水平应用型大学建设。

2.全面贯彻国家教育方针,大力实施素质教育。学校坚持教育为为人民服务,为中国共产党治国理政服务,为巩固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服务,为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坚持不懈传播马克思主义科学理论、坚持不懈培育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坚持不懈促进高校和谐稳定、坚持不懈培育优良校风和学风。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坚持“学生主体、教师主导、环境育人、社会合作”的“四圆同心”办学思路和“立足川东,服务四川,面向全国”的服务面向,坚持“三心四能五复合”的人才培养理念,深入实施“质量提升、学科引领、科技创新、队伍培育、开放合作、环境建设”六大工程,不断推动教育教学改革发展。

学校着力促进青年大学生全面发展。制定《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学校思想政治工作的实施方案》《关于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实施意见》《加强和改进学生社团工作的意见》等文件,切实加强共青团和学生会组织建设,将思想政治引领贯穿团学组织各项工作,着力推进服务型团学组织建设,办好办活文理团校,支持学生社团开展主题鲜明、健康有益、丰富多彩的课外活动。坚持以大学生艺术节为主阵地、主载体、主抓手,植根巴山地域文化,创作巴山题材歌舞剧,组织参加历届全国全省大学生艺术节展演均取得喜人成绩,其中《大巴山抬工汉》获得全国首届大学生艺术节一等奖,《魂铸巴山》获得第九届中国舞蹈“荷花奖”银奖。20178月,学校选送26件艺术作品参加四川省第八届大学生艺术节展演全部获奖,其中23件作品获得一等奖,3件作品获二等奖。学校还积极鼓励支持青年学生参加全国排舞大赛、数学建模竞赛、金话筒主持人大赛,以及演讲、摄影、书画、舞蹈、文学创作、创新创业等各类赛事,均取得有较好成绩。

3.依法保障教育教学管理秩序,形成了良好教风、校风和学风。学校全面提升本科教学质量,制定系列教学规范性管理文件,建立健全课堂教学管理办法。大力倡导从严治教之风,弘扬良好的教风学风,规范教师教书育人活动,广大教师严格遵守《高等教育法》和学校的相关规定,以德立身、以德立学、以德施教,坚持教书和育人相统一,坚持言传和身教相统一,坚持潜心问道和关注社会相统一,坚持学术自由和学术规范相统一。

学校落实校领导和教学督导员随堂听课制度,严明课堂讲授纪律,通过网上评教、单月教师校长座谈会、双月学生校长座谈会、学生信息联络员会议和中期教学检查等,加强教学过程和质量监控。建立健全考试管理办法,倡导诚信考试,引导学生诚信参考,学校现建有标准化考场、保密室,有严格的试卷保管制度,各类考试均有学校纪委、学工部、武装保卫部、后勤服务处、信息服务中心等相关职能部门参与,考场秩序井然,考试稳定有序,并大力实施“一科多考”和在线考试,打破“一考定终生”的模式,建立健全多样化、立体化的人才考核评价体系。

 (四)坚持校务公开,民主决策民主监督机制健全

    1.民主决策机制完善,教职工依法参与学校管理。学校建立健全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和工会组织,按程序选举教职工代表和工会会员代表,代表认真履行权益遵守义务,学校改革和发展重大决策均提交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讨论,充分保障行使民主决策和民主监督权利,保障教职工合法权益。学校每年召开一次教职工代表和工会会员代表大会,听取和审议学校发展规划、绩效分配方案、教职工队伍建设、教育教学改革、校园建设、财务工作、工会工作报告以及其他专项工作报告,充分听取意见和建议;监督学校章程、规章制度和决策的落实,提出整改意见和建议,教职工依法参与学校管理、民主决策的机制健全完善。

2.实行党务校务公开,建立健全各项监督机制。学校按照《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等文件要求,制定了《党务校务公开实施办法》,一是对学校有关重大决策中学校中长期发展规划及实施进展情况、年度工作计划和总结、办学体制、内部管理体制、教育教学改革举措及实施情况、重要规章制度的制定和修订进行公开;二是对组织机构及岗位设置、干部选拔任用、教职工聘任、年度考核、职称评聘、绩效工资分配方案、评先奖优、福利待遇、新进人员考核招聘等对外公开;三是对重大决策、学校基本建设、重大设备和大宗物资招标采购、财务收支及学校和部门领导任期经济责任审计情况进行公开;四是对学生收费项目、标准和依据,招生计划、招生政策,奖助学金评定,学生奖励、勤工俭学以及毕业生就业情况进行公开;五是对党建工作计划、党风廉政建设、党内干部任免、制度建设、党委民主生活会等有关情况进行公开及师生普遍关心的其他事务进行公开,切实保障师生和社会的知情权、监督权和民主参与权。

   (五)加强教师队伍管理,教师合法权益得到保障

1.加强岗位设置管理,实施岗位聘任制。学校根据国家和四川省高等学校岗位设置与聘任的有关文件和要求,按照上级主管部门核定的岗位人员控制数及结构比例,合理设置专业技术岗位、管理岗位和工勤技能岗位,实施三年一个聘期的岗位设置与聘任方案,公开各类岗位等级、数量和任职条件与职责,积极探索不同类别、不同层次受聘人员聘用合同管理办法,在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明确受聘岗位职责要求、工作条件、工资福利待遇、岗位纪律、聘用合同变更、解除和终止的条件以及聘用合同期限等内容。聘期内岗位调整相应变更聘用合同内容;合同期满前,按规定对教职工得履职情况进行考核,及时做出续聘、岗位调整。已实施的三轮岗位设置与聘任,制度和方案公开合法公正,所聘任的教师符合岗位职责要求,全部具备高校教师资格证书,部分教师拥有双师双能教师。               

  2.完善绩效工资分配办法,依法保障教职工合法权益。学校修订完善《绩效工资实施办法》,按照“以岗定薪、岗变薪变、按劳分配、优绩优酬”的原则,坚持教学中心地位,向教学科研一线倾斜,重点向关键岗位、高层次人才、业务骨干和作出突出业绩的二级单位或个人倾斜,对各二级单位绩效工资实行总量核算,各二级单位严格在学校核定的绩效工资总量和国家规定的津补贴政策内发放绩效和奖励性酬劳,未出现违反规定程序和办法进行绩效工资分配。

  学校依照《高等教育法》《教师法》和《四川文理学院章程》依法保护教师从事教育教学、科学研究和参加进修培训的权利,充分享有组织教育教学活动、开展科学研究和使用学校公共资源的权利,参与学校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的权利,参加学术活动和在国内外研修培训的权利。学校制定《高层次人才培养办法》,深入实施博士、教授培养工程,并按规定发放相关待遇。学校根据《达州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管理办法》《达州市生育保险市级统筹实施细则》《达州市住房公积金归集管理实施细则》,按规定对在编在岗教职工缴纳“五险一金”,切实保障广大教职工的各方面福利待遇。

    3.加强教师职业道德建设,依照法律法规管理教师。学校根据《党委中心组学习制定》《教职工政治学习制度》《党组织生活制度》《关于加强和改进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建设的实施意见》《关于建立健全高校师德建设长效机制的意见》等文件精神,大力加强教职员工思想政治教育、道德教育和法治教育,建立健全师德师风建设长效机制,把师德规范要求融入人才引进、课题申报、职称评审、职务晋升和考核评价各环节,实施师德建设“一票否决制”,对违反法律法规和校规校纪、出现师德师风问题的教师和部门,学校依法依规及时作出处理。广大教师积极投身到教书育人工作中,自觉维护学校声誉和利益,尊重和保护学生,完成规定的教学、科研、管理及服务岗位要求的工作任务,按照“四有”好老师要求教书育人、传道授业。

    4.建立申述与处理机制,依法解决矛盾争议。学校制定了《教职工劳动人事争议调解办法》,切实做好教职工劳动、人事争议的调解工作,保障学校和教职工的合法利益,维护正常的教学、科研及管理工作秩序,本着自愿、合法、公正、平等、及时的原则,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依法保护争议双方合法权益。学校对教职工违纪处分均依照现行党纪党规和管理规定,做到了事实清楚、证据充分、定性准确、处理程序和适用依据合法、处分适当。并建立健全申诉制度,成立了教师申诉委员会,充分保障教职工的申诉权利。

(六)尊重学生主体地位,切实维护学生合法权益

1.落实党和国家教育政策,切实尊重和保护学生权益。学校紧密结合国家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主动适应教育综合改革和地方院校转型发展的需要,制定《四川文理学院2016版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建立完善课程体系,明确人才培养目标、培养要求、修业年限和学位授予的基本要求,各二级学院根据教学统一安排,严格按各专业的人才培养方案开设课程,填报开课计划、开课计划审批表、教学进度表、教学日志等相关表格,严格执行教学规范化管理,依法保障学生受教育权。

结合学校章程和人才培养方案,制定学生管理规定,尊重学生人格,倡导平等、公平、正义、民主的管理理念,保护学生合法权益;充分保障学生在校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志愿服务、勤工助学、文娱体育及科技文化、创新创业等活动权益;对学校、教职员工侵犯其人身权、财产权等合法权益的行为,赋予学生具有提出申诉或者依法提起诉讼的权益。

2.落实安全责任制,建立安全与伤害事故处理应急机制。学校多措并举,积极加强对学生的安全管理,规范校园秩序,健全课外活动管理办法,切实保障学生正常的学习和生活秩序。制定了《四川文理学院学生社团管理办法》《四川文理学院学生勤工助学管理办法》《四川文理学院学生公寓管理规定》等规章制度,加强教学、生活和文体活动安全管理,学生举办活动严格执行报批程序,凡举行大型集会、游行、示威等活动,必须按法律程序和有关规定获得批准,未经批准的,依法劝阻或制止。学校制定了《四川文理学院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健全学生安全和伤害事故应急处理程序和相关工作机制,按事故性质、事故类别、事故大小、事故发生地、事故危害程度等明确相关校领导、职能部门、教师和其他人员的责任和处理办法及处理程序,切实做好各类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置工作,落实安全事故责任追究机制和安全事故认定管理办法,事故处理结束后,学校及时将事故处理结果书面报告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及同级和上级党委政府。

3.依法依规管理学生,建立和实行学生申诉制度。校不断修订完善《学生违纪处分办法》,对违纪学生的处分,本着教育与惩戒相结合、保障学生合法权利的原则,做到事实清楚、证据充分、程序合法、定性准确、处分适当。制定《学生申诉管理办法》,成立学生申诉委员会,由学校分管学生工作的校领导,校办公室、监察处、学生处、教务处、保卫处、校团委等部门和相关学院负责人,以及教师代表、学生代表、学校法律顾问组成。凡按国家规定录取的取得本校学籍的本、专科学生,对学校依据法律、法规和学校规定,给予本人作出处分或处理决定有异议的,可以向申诉处理委员会提出申诉,申诉处理委员会受理申诉、作出申诉复查决定,并公开申诉受理、申诉处理规程。学校多年来,未接到一例受处分学生提请申诉和复议。

(七)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教育成效显著

1.根据中央和省委要求,制定法治宣传教育规划。学校根据国家普法规划和《四川省依法治省纲要》,制定《四川文理学院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第七个五年规划(20162020年)》,普法工作由党委宣传部牵头,相关职能部门和各二级学院相互配合,共同参与,根据年度普法规划,扎实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做到人员到位、措施到位、经费到位,并把法治宣传教育纳入学校总体工作部署中,着力将法治宣传教育规范化、常态化、制度化,着力把学校各项事物纳入法治化轨道,努力营造遇事找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浓厚法治氛围。一是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依法治国的系列重要论述,引导师生充分认识依法治国的重大意义和总体要求,增强师生厉行法治的自觉性和主动性;二是深入开展宪法学习宣传活动,举办主题征文、演讲、模拟法庭、法律知识竞赛、法治手抄报等活动,引导师生树立宪法意识;三是深入宣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大力宣传宪法至上、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权由法定、权依法使、权益义务一致等基本法治观念,着力提高师生尊重保障人权和依法参与政治活动的水平;四是宣传党章和《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等党内法规,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坚持纪在法前、纪严于法,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五是加强以《教育法》《高等教育法》为主的教育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全面推进依法治校,切实提高师生知法懂法、依法办事的法律意识和能力。六是推进法治教育与道德教育相结合,营造良好人文环境,引导师生自觉履行法定义务、社会责任和家庭责任。

2.建立完善师生学法机制,落实普法工作责任制。校通过党委中心组集中学习会、党委会、校长办公会等形式健全领导干部学法制度,着力提高领导干部依法决策、依法治校的水平和能力。通过教职工政治理论学习活动、民主生活会、教职工代表大会、青年教师入职培训、岗位培训等形式健全教职工学法制度,使广大教师树立依法执教意识。依托课堂教学,组织法学专业课教师在全校学生中讲授《思想道德与法律基础课》,在法律基础知识部分作为重点内容进行讲授,确保3个学分落到实处。通过举办法治宣传教育系列讲座、组织开展“3.15”、“6.26”、“12.4”法治宣传教育系列活动等形式,丰富青年大学生学法形式。学校根据绩效考核管理办法,把依法治校情况作为部门及班子目标考核的重要内容,加大考核权重,落实奖惩措施,建立由依法治校工作领导小组和相关职能部门牵头的依法治校工作推进机制,加强对部门依法治校工作的检查和指导,开展依法治校工作考评。

  3.深入开展普法教育工作,法治宣传教育有成效。校各级领导干部通过各种形式,带头增强学法尊法守法用法意识,牢固树立依法办学、依据章程自主管理、公平正义、服务大局、尊重师生合法权益的理念,养成依法办事的习惯,切实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广大教师进一步增强法纪意识,明确自己的权利和义务,提高依法实施教育教学活动和参与学校民主管理的能力。广大学生进一步增强了法律意识和法治观念,逐渐形成遇事找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思维方式和行为习惯。

学校在多年的法治宣传教育工作中,一是坚持与时俱进,与社会发展同步;二是注重整体联动,相互配合,齐抓共管,形成了全员育人的良好氛围;三是法治宣传教育分层分类进行,注重实效;四是法治宣传教育形式多样,手段丰富;五是将法治宣传教育融入教学、科研、管理、服务各环节,做到了有法可依,有章可循。学校一直保持和谐、稳定的发展态势,无重大安全事故发生,无乱收费现象,无侵犯学生合法权益的行为发生,与其他单位和组织无重大法律纠纷和民事案件发生,学校领导班子成员无违纪违法、受党纪处分和刑事处罚的事件发生。

    (八)建立健全组织领导机构,依法治校工作机制健全

1.认真落实依法治校规划,党政领导重视依法治校工作。学校制定了《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校工作的实施意见》,进一步了规范办学秩序、完善内部治理体系和治理结构,培育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着力将各项事业纳入法治化轨道,营造依法办学、依法办事的浓厚氛围。学校依法治校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年度规划和时代发展要求,通过新学期干部会议确定年度依法治校工作重点、主要任务和目标,加强对各单位、各部门依法治校工作的监督与检查,指导开展各项具体工作。学校根据《四川文理学院法律顾问管理办法》,常年聘请了2名法律顾问,并明确法律顾问的服务方式、工作职责、聘任及解聘、权利与义务、管理与考核等内容,法律顾问常年负责处理学校涉法事务和法律服务问题。

2.建立健全依法治校领导工作机构,落实人员和责任。学校依法治校工作领导小组由党委书记、校长任组长,副校级领导和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为成员,依法治校和法制宣传教育日常工作由党委宣传部牵头和落实。依法治校工作领导小组定期研究各项重要工作,并作出安排部署,将依法治校工作纳入党建工作和业务工作重要范畴,明确学校领导班子、各职能部门和二级学院履行依法治校的岗位职责,切实把依法治校的要求贯彻到学校管理的全过程,全方位体现在教育教学科研管理工作中。

二、注重凝炼特色突出优势,依法治校取得突出实效

(一)狠抓建章立制工作,着力构建现代大学治理体系

学校以《四川文理学院章程》的酝酿、起草、讨论和实施为切入点,在全校师生中努力营造依法治校、依章程办学的法治氛围,并以章程为基本遵循,全面加强规章制度建设,对管理规章制度进行全面梳理,制定规章制度“废改立”实施方案,废止规章制度11项,修订17项,新建54项,全方位构建学校制度建设体系,推进现代大学治理体系与治理结构科学化、规范化,建立健全了涉及党的建设、思想政治建设、纪律作风建设、教学科研管理、财务后勤管理、监督约束、干部人事制度、重大事项监管及安全应急机制等多个领域的制度体系,将学校各项事务纳入法治化管理,为建设特色鲜明优势突出高水平大学提供坚实的制度保障。

(二)法治宣传教育注重多样化和针对性,突出普法教育实效。深入推进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2+1”课堂教学改革,积极探索知识结构模块化、理论实践融合化、教学服务信息化、考核评价常态化的“四化一体”人才培养模式改革,采取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手段加强普法工作和法治人才培养工作,做到法治宣传教育与党和国家的要求、与社会的发展进步、与青年学生的成长需要相适应,着力把青年大学生培养成具有“三心四能五复合”的高素质应用型复合型人才。

(三)着力加强民主政治建设,建立健全民主参与机制。学校依照《章程》建立健全党委会、校长办公会议事决策规则,细化校内工作流程,提高机关服务和办事效能。加强党务校务公开,定期举办单月教师·校长座谈会、双月学生·校长座谈会,广泛收集师生对学校建设和发展意见与建议,畅通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渠道,及时解决的实际困难和问题;定期召开教职工代表大会和工会会员代表大会,重大决策事项充分听取教代会代表意见,健全民主参与机制,紧紧依靠广大师生办学,师生民主参与管理与监督机制完善。

(四)依法治校工作取得良好成绩,获得多项表彰

学校依法治校工作先后荣获“四川省最佳文明单位”“四川省高校园林式校园”“平安校园优秀单位”“艺术教育先进单位”等荣誉称号,被中共达州市委授予党委中心组学习先进单位、普法工作先进集体,今年入围四川高校文明校园行列,被达州市国家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授予“国家安全工作先进集体”,多名师生积极参与达州市依法治市工作,被评为普法讲师团优秀讲师和优秀信息联络员。学校始终保持着和谐稳定、积极向好的发展态势,社会声誉和办学影响力逐步提高。

三、加强经验总结,正视依法治学校工作的短板和不足

学校依法治校工作在全校师生的共同努力下,虽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与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及评估指标的要求还有一定的差距,仍然存在一些不足和薄弱环节:一是少数师生的法治意识还不强,学法用法的积极性和主动性还需要进一步增强,个别党员干部的法治意识还不强,思想观念还跟不上法治国家、法治社会的新要求,运用法治手段和法律武器化解矛盾、规避法律风险的能力需要进一步提升;二是法治教育和法治宣传的形式还需要进一步创新,法治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还需要进一步加强,针对师生关心的热点、疑难问题和个性化的法律服务需求,我们还需要加大工作力度和提供更加快捷的、高质量的服务;三是在加强依法治校工作中,还需要进一步加大各项依法治校规章制度的执行和监督力度,使制度成为规范办学行为、提升依法管理和科学管理能力、保障学校合法权益和师生利益的武器,进一步增强学校依法治校能力。

四、增强法纪法规意识,持续坚持依法治校的基本方略

习近平总书记说,“法律是治国之重器,法治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重要依托。”依法治校只有进行时,没有完成时。我们要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学生主体、教师主导地位,坚持法治教育与法治实践相结合,坚持法治教育与道德实践相结合,结合党的十九大关于依法治国的基本方略和建设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美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总体要求,坚持改革创新,坚持与时俱进,把法治全面融入教学、科研、管理、服务的各环节、各方面。今后,我们还需在以下几方面努力:

(一)进一步增强依法治校的政治意识和责任意识,深入扎实开展各项依法治校工作。我们将以此次评估检查为契机,紧密结合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依法治国的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查漏补缺,进一步加强规章制度建设,以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统领,坚持和完善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坚持党务、校务公开和信息公开制度,依法接受社会监督,着力增强全校师生员工的法治意识,着力将学校各项事务纳入法治化轨道。

 (二)紧密结合广大师生需求,深入开展各项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我们要紧密结合广大师生普遍关心的敏感事件和社会热点问题,进一步改进法治宣传教育方式和方法,坚持改革创新,充分利用新形式、新媒体、新技术、新手段尽可能的采用广大师生喜闻乐见、容易接受的方式开展各项法治主题教育活动。同时要进一步加强与市委市政府、市司法局、公安及武警消防和社会团体的合作,共同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实现资源共享和合作育人,提升法治宣传教育的实效性。

(三)进一步加强依法治校工作科学研究,着力推出一批具有实践指导意义的理论成果。近年来,学校部分教师结合法治前沿问题,申报了一批省部级、市厅级科研项目,填补了一些研究空白。今后,我们还要进一步加大科研支持力度,鼓励广大教师结合依法治校的共性与个性、难点与热点、对策与建议,深入开展科学研究,加强经验总结和形势研判,着力推出能促进依法治校工作改革发展、能取得实际效果的理论成果,不断推动依法治校工作开创新的局面,取得新的成绩。

最后,祝各位专家在达期间身体康健,工作顺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