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严守传输底线。严禁通过互联网渠道发布、转载、谈论、传播国家秘密、工作秘密及内部敏感信息。
二、坚持“非必要不建群”原则。对现有微信工作群加强管理,明确群主管理责任,将保密提醒常态化设为群公告,并定期在群内发布,严明保密要求;要实时对群内信息进行监管,发现违规行为及时提醒责任人有效撤回、删除,并督促其余群成员不得下载、保存、转发。
三、禁止图文识别处理涉密文件。严禁使用微信“文件传输助手”、小程序、图文识别(OCR)等功能对涉密文件、内部资料进行扫描、识别、存储或传输。严禁采取遮挡标识、部分剪裁、扫码涂抹、使用符号拼音代替等方式处理、传输涉密敏感信息,故意逃避保密监管,一经发现从严问责。
四、开展清理自查。各单位即日起对现有微信工作群进行一次全面清理,对“僵尸群”、“临时群”及已完成任务的群组立即解散。
保密防线,始于细节,成于坚守。请各单位高度重视,迅速将本提醒传达到每一位教职工,并认真组织落实。若发生失泄密事件,要第一时间向学校保密办报告。
案例警示
案例1:拷贝资料未甄别,微信群发致泄密
2025年2月,某县直单位工作人员郑某,为做好巡视相关准备工作,赴兄弟单位学习工作经验,并从该单位邓某处拷贝了相关工作资料作参考,其中包含1份标密文件。郑某回到本单位后,在未经甄别、审核的情况下,先将相关文件参考资料拷贝至互联网计算机,后又发送到本单位工作微信群供其他同事参考,造成泄密。案件发生后,郑某、邓某分别受到纪律处分和组织处理。(案例来源网络)
案例2:“传图识字”扫文件,小程序中泄内情
2021年,外市某市直机关工作人员吴某收到一份上级印发的标注“内部”字样的工作方案,为方便起草落实方案,吴某使用手机拍摄文件,通过“传图识字”微信小程序扫描识别为电子文档。吴某后将起草的初稿发送至单位微信工作群征求意见,被同事张某、廖某等多次转发,导致文件知悉范围扩大,给相关工作造成被动。案发后,吴某被给予党纪政务处分,张某、廖某等被给予通报批评、责令检查等处理。(案例来源网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