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黄书记: 你好,很抱歉再次向您反映关于我评国家助学金的问题。如果耽误了您和大家的时间,我说声对不起。 这两天我也经常思考这件事情。 在10月9日早上九点,我的辅导员告知我评不上助学金了,当时还是很难接受的,但后来辅导员慢慢开导我,我也渐渐走出来,不太放在心上。我想,如果我是辅导员,我能不能处理好这件事情,辅导员没有将名额给我,这一定是经过深思熟虑过的事情。辅导员和我说,今年咱们学院几乎没有同时评励志和助学金,如果我这开了口子,她那边压力也会非常大。如果我是辅导员,我也大概率不会将名额给我。在这件事情中,辅导员并没做错什么,她也是尽力做好本职工作。同时,班长也考虑到我们大四了,时间宝贵,他一个人也能做好评议工作。 我还想,为什么会造成这件事矛盾这么冲突呢? 首先,我这人性子直,我看到新生读本里规定,可以同时拿励志和助学金,此时我有学校制度为我背书,而辅导员遇到的是与之不同的现实(学院几乎没有同时拿的情况)。至此,我们产生了冲突。这也可以看成是制度与现实的冲突,不能将这件事再简单看成是师生间的问题纠纷。今天我遇到了这件事,相信其他同学以后也会遇到这件事情,他们遇到了,会怎么处理,会不会爆发更严重的冲突。 所以,我建议,将励志的有关条例更改为“励志和助学金原则上不能评,但如果学生情况特殊,可由辅导员上报学校,再统一确定是否分配。”当然,我只是一名20多岁的学生,思想上如果有不成熟的地方,请您多包涵,多谅解。谢谢! |